即日同中收过转典契内佛面银六十二大元正完足,再照。
咸丰十年三月日。
代笔人郑本立
为中人郑大白
知见人郑三省
立转典瓦店契人郑宣箸
第四起耕典水田契银字
立起耕典水田契银字人周清大等,因先年有同成福公合伙明买周屋水田一所,坐贯大加蚋堡,土名锡口后五份埔庄。其四至,东至充公田为界,西至圳为界,南至成福公田为界,北至大孙田为界。又另大孙田一坵在内,带食永春陂水二分半正引圳到田,通流灌溉。经丈三分六厘三毫零二忽七微半,年配钱粮照应份完纳,又大租谷六成三斗正。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水田尽行出典,先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典,外托中引就向与林尊荣兄弟等出首承典,时同中三面议定值得起耕典价银一百八十六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随即同中踏明界址,起耕交付典主招佃耕作,收租抵利,不敢异言。其田不拘年限,若要取赎,订于八月中秋前先送定银十二元正为凭,其余约至冬节前备足,一齐清还,赎回字契,不得刁难。保此业系是大承买之业,与别房人等无干在先,亦无挂借他人以及来历交加拖欠钱粮大租不明为碍等情;如有情弊,大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典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起耕典水田银字一纸,并上手承买周屋印契连司单一纸,又合约二纸,又垦批一纸,共缴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清大亲收过字内银一百八十六大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二十年葭月日。
再为中人周天生
代笔人周虎文
为中功兄周锡树
知见人功叔锡然
胞兄嫂林氏
立起耕典水田契银字人周清大
第五杜卖尽根田契字
立杜卖尽根田契字人武东堡柴头井庄詹阿和、詹阿光,侄阿忠、阿卑兄弟等,有承父遗下应份阄分水田一段,坵数不等,经丈一甲二分五厘正,址在林厝仔庄面前洋,年配纳业主大租粟一十石正。东至圳沟大路为界,西至本家田为界,南至萧、张家田为界,北至石头公田詹...
(全文)台湾私法物权编(一百十七)计开:鱼鳅斗庄充公埔地一甲八分,东至周振三田园,西至周振三田园,南至游家并冯家埔园,北至吕传辉田园各为界。右照给佃人张简铭准此。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八日给县行。……
台湾私法物权编(一百十八)一、林凤仪捐银一百元一、陈凤岐捐银一百元一、本庄内案赔款剩余缴捐银四百元一、苏团芳捐银一千五百元一、蔡景熙捐银六百元一、叶祥孚捐银二百元一、……
台湾私法物权编(一百十九)知证人何陈氏代书人林拱禄立尽根绝契字人张聪明、张聪经第九转典契字立转典契字人叶胜记,有亲典过洪天恩、洪树煌等瓦店一座,址在西定下保道口西辕门街,年纳地租……
台湾私法物权编(一百二十)第四条:本社自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十五日起,不论新旧社员,概由社长赠给缔盘状执凭,以杜局外之人冒名顶替之弊;若本社员之子孙可以承继执存。第五条:今后凡有入会之人,宜将住所、姓……
台湾私法物权编(一百二十一)一、议:公置埔业,各人各出工本起盖行店屋宇,或瓦或茅;倘异日要移别处,创大基业,要将店屋退卖他人,须要漳人承顶,不得另卖别州别府等人。此系公议定规,不得移易,批照。一、众……
台湾私法物权编(一百二十二)一、每年如遇荒年旱时,收租照减。第三执照遇缺即补知府、署台湾府正堂朱,为给照事。本年十一月初八日,据业户石仰轩禀称:案蒙钧示,以竹仔街和丰店一所,前后两进,上月楼棚……
台湾私法物权编(一百二十三)咸丰元年九月日。给冢人立碑举人许超英贡生魏绍华、叶呈芳暨生监总理郊行铺户人等同勒石第一一义冢碑文盖闻脱骖赠丧,孔子有解组之义;掩胔埋骼,文王发施济……
台湾私法物权编(一百二十四)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初十日谕。第二谕示钦加府衔、特授福防分府、调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向,为饬遵事。案据中坜十三庄明善堂该绅董王国均、刘懋春、庄殿扬、宋椿相等禀复义仓一……
台湾私法物权编(一百二十五)计开:普济堂经理江序益,每年捐金五十元。香田祁经理锺会云,每年捐金四十元。修桥祀经理邱玉来,每年捐金十元。新观立会经理张肇春、曾石,每年捐金十元。……
台湾私法物权编(一百二十六)即日同中收过转典契内佛面银六十二大元正完足,再照。咸丰十年三月日。代笔人郑本立为中人郑大白知见人郑三省立转典瓦店契人郑宣箸第四起耕典水田契银……
台湾私法物权编(一百二十七)第二阄次房分得南畔外护厝连过水深井,至长房护厝后滴水及牛稠一所。南畔猪稠与长房对半一间。又配过朱家田一段,带抄封银一百三十二元零。典过朱家水田一段,带抄封银四元五角。配竹围外护……
台湾私法物权编(一百二十八)批明:抽起买杜永恐、林成兴、森明、杜腰等达有庄田共五段,契三宗,丈单一张;及买李妈恭本洲头前埔园一段,契一宗,丈单一张,议踏为嫡孙后生应得之额,别房不能混争,声明,照。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