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刘春泉,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合伙人、律师
导读:瑞得西韦专利申请后,武汉病毒所申请新的专利,后续可能还有其他机构基于瑞得西韦专利申请专利,这些衍生的专利如果不违法,是否存在搭便车违反诚信的道德瑕疵呢?答案是否定的。
武汉病毒研究所2月4日发文称,1月21日就瑞得西韦已经申请专利,此举引起网上很多包括科研人员在内认为抢注专利的指责。处于风口浪尖的武汉病毒所,此时站出来为其辩护,很容易被认为是替它们洗地,但作为一名专利实务的律师,有必要站出来向读者普及一些专利法方面的知识。
一些医院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药可用情况下,按照“同情给药”规则筛选药物,符合人道主义原则,所谓同情给药简单说就是一种对于危重患者没有药可以用,启用试验药的特殊制度安排。但同情给药属于药品管理法问题,不是知识产权问题,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从专利法角度看,我们经初步调查和研究,认为武汉病毒研究所发布的这个专利申请,既没有违反法律,也不违反诚信,完全是正当的,造成部分公众的误解主要是对相关专业问题缺乏了解。理由如下:
第一、中国专利新颖性检索也是全球标准,所以中国机构对美国已经公布的专利技术进行抢注,不具备专利法意义上的可行性。
经查相关原文,武汉病毒所的说法是:“在抑制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药物筛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该研究表明,在VeroE6细胞上,瑞得西韦(Remdesivir,GS5734)对2019nCoV的半数有效浓度EC500。77uM(微摩尔每升),选择指数SI大于129;磷酸氯喹(Chloroquine)的EC501。13uM,SI大于88,说明上述两种药物在细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2019nCoV的感染,其在人体上的作用还有待临床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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