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军与贼交错往来燕赵齐鲁之区一年余,而谷大用等奏带权势仆从坐冒首功,日费廪饩又纪功,给事中柴王、吴荣、御
史吴堂、雷宗皆得干预兵事,调度民兵,各为战守。
议未定,以御
史吴仲言召拯还,即家拜应期右都御史以往。
监察御
史吴猎入札子乞留熹,不报。
监察御
史吴炜奏、善为国者。
陈州剌
史吴父立果遣决堰,已无及。
巡按御
史吴达可驳之,不听。
谕内阁、御
史吴恩韶奏、浙江武康县、有徐蔡氏被翁妾徐倪氏等谋害身死一案。
谕内阁、御
史吴祖昌奏、学臣殉难、请逾格加恩一摺。
吏部议准副都御
史吴玉纶奏、京畿道、系都察院代堂办事之员。
前御
史吴达、谓满朝大小各官。
癸亥,副都御
史吴廷举振湖广饥。
大全怒,使监察御
史吴衍劾宜中,削其籍,拘管他州。
广东道御
史吴甫生、为副考官。
溧阳县典
史吴延禧、操守难信。
谕内阁、御
史吴鸿恩请饬举行宣讲一摺。
卢循浮海破广州,获刺
史吴隐之。
又谕、御
史吴若准奏、江北叠被水灾、请派大臣筹办赈抚一摺。
谕军机大臣等、御
史吴焯奏、香河等处、有匪党窝聚等语。
尝为御
史吴云参劾,终莫能害。
大将军长
史吴祐伤固之枉,与冀争之。
兵至归州城下,刺
史吴良带领所属官吏出城迎接。
又谕、御
史吴保龄奏、各衙门承办物件。
又谕、御
史吴鸿恩奏、请饬清厘州县差役积弊等语。
刑部奏、御
史吴其泰参奏、候选道员曹堃、与伊叔曹六典、挟优醉毙一案。
候补典
史吴炳坤、久不在省。
江南道御
史吴荣光、为副考官。
及卒赐谥曰文,御
史吴中复言官不应得谥,乃止。
革署知县卢际运、署典
史吴嘉彦、都司唐文灿、把总王启绪职。
尚书德保、吏侍郎谢墉、兵侍郎沈初、副都御
史吴玉纶。
前据御
史吴鼎元奏、请裁并厘局等语。
据御
史吴光奎奏称、省城滋事之始。
十二月,秦梁州刺
史吴汉为群羌所攻,帅户二千还于枹罕。
谕内阁、前据御
史吴敬恒奏、州县亏缺之案。
通政
史吴从鲁,不薙发死。
起用原任御
史吴达、为江西道监察御史。
嗣是都御史刘敷,御
史吴文元等,咸有题请,而浮议蜂起,有力者百计阻之。
等部议准、监察御
史吴文焕奏请。
会办北洋事宜都察院左副都御
史吴大澂奏、前赴吉林查勘边界。
议覆湖广道监察御
史吴士功奏。
谕内阁、御
史吴鸿恩奏、川盐厘课。
谕议政王军机大臣等、御
史吴台寿奏、奉省闲旷之地。
御
史吴鸿甲奏、请广用龙圆以维圜法。
李修撰骐墓,在十都龙窟山,御
史吴实为状,学士杨荣铭其墓。
礼部议覆、御
史吴玉纶奏称、房考阅卷。
九年,为御
史吴达所论,乞罢。
又令长
史吴纲,送子诸葛靓入吴为质求援,务要合兵诛讨司马昭。
右正言邵泽、监察御
史吴衍、殿中侍御史朱熠相继论罢。
谕内阁、御
史吴椿奏、请将武闱乡会试卷弥封加厚一摺。
其见于节年兵部议覆都御
史吴道宏戴珊沈晖等疏奏者可考也。
御
史吴礼嘉劾郭成等失律,令戴罪立功。
巡按御
史吴一贯、巡抚都御史何鉴相继发其事。
逾月,南京御
史吴彦独抗章请宽之。
旨缚寿登、湘客及御
史吴德操、给事中万六吉于行在午门外,会诸臣申救得免。
都察院左副都御
史吴玉纶奏、向例各衙门事件。
时内
史吴拭行词,多所褒奖。
御
史吴寿龄奏、山东齐河县。
阁臣朱善、王鏊、朱国祚、郑以伟、蔡国用、吴道南,吏部尚书耿裕,礼部尚书林廉、温仁和、杨廉、孙升、余继登,赠礼部尚书唐文献杨道宾,副都御
史吴讷,吏部侍郎丁士美、周子义,祭酒宋讷、鲁铎。
谕内阁、御
史吴鸿恩奏、请饬整顿捕务。
谕内阁、御
史吴恩韶奏、浙江武康县、有徐蔡氏被翁妾徐倪氏等谋害身死一案。
初三日,又是耿朗表叔安陆侯吴酉,御
史吴维送礼来。
光绪五年吏部稽勋司主事前河南道监察御
史吴可读。
扬州牧赵国崔公,使其部从事侍御
史吴兴蒋晁如说师,条奏官府之废置、岁月之要会。
果州刺
史吴敬仲孙诉,侍御史,丹阳人。
又谕、御
史吴寿龄奏、内外候补人员。
为御
史吴中复所弹,各罚金四斤。
知杂御史吴中复劾奏方平擅以官爵许戎狄,启其贪心,方平议遂不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