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言

时间:2019-10-28 19:53:09 编辑:文言文

原文

  李生伯言,沂水人[1]。抗直有肝胆[2]。忽暴病,家人进药,却之曰:“吾病非药饵可疗,阴司阎罗缺,欲吾暂摄其篆耳[3]。死勿埋我,宜待之。” 是日果死。驺从导去[4],入一宫殿,进冕服[5];隶胥祗候甚肃[6]。案上簿书丛沓[7]。一宗,江南某[8],稽生平所私良家女八十二人[9]。鞫之,佐证不诬[10]。 按冥律,宜炮烙[11]。堂下有铜柱,高八九尺,围可一抱;空其中而炽炭焉, 表里通赤。群鬼以铁蒺藜挞驱使登[12],手移足盘而上。甫至顶,则烟气飞 腾,崩然一响如爆竹[13],人乃堕;团伏移时,始复苏。又挞之,爆堕如前。 三堕,则匝地如烟而散,不复能成形矣。

  又一起,为同邑王某,被婢父讼盗占生女。王即生姻家[14]。先是,一 人卖婢。王知其所来非道,而利其直廉,遂购之。至是王暴卒。越日,其友 周生遇于途,知为鬼,奔避斋中。王亦从入。周惧而祝,问所欲为。王曰:“烦作见证于冥司耳。”惊问:“何事?”曰:“余婢实价购之[15],今被误控。此事君亲见之,惟借季路一言[16],无他说也。”周固拒之。王出曰:“恐不由君耳。”未几,周果死,同赴阎罗质审[17]。李见王,隐存左袒意[18]。忽见殿上火生,焰烧梁栋。李大骇,侧足立[19]。吏急进曰:“阴曹不与人世等,一念之私不可容。急消他念,则火自熄。”李敛神寂虑,火顿灭。已而鞫状,王与婢父反复相苦。问周,周以实对。王以故犯论答[20]。 答讫,遣人俱送回生。周与王皆三日而。

  李视事毕,舆马而返。中途见阙头断足者数百辈,伏地哀 鸣。停车研诘[21],则异乡之鬼,思践故土,恐关隘阻隔,乞求路引[22]。李曰:“余摄任三日,已解任矣,何能为力?”众曰:“南村胡生,将建道 场[23],代嘱可致。”李诺之。至家,驺从都去,李乃。

  胡生字水心,与李善,闻李再生,便诣探省。李遽问:“清醮何时[24]?” 胡讶曰:“兵燹之后[25],妻孥瓦全[26],向与室人作此愿心[27],未向一 人道也。何知之?”李具以告。胡叹曰:“闺房一语,遂播幽冥,可惧哉!” 乃敬诺而去。次日,如王所,王犹惫卧。见李,肃然起敬,申谢佑庇。李曰:“法律不能宽假[28]。今幸无恙乎?”王云:“已无他症,但答疮脓溃耳。” 又二十余日始痊;臀肉腐落,瘢痕如杖者。

  异史氏曰:“阴司之刑,惨于阳世;责亦苛于阳世[29]。然关说不行, 则受残酷者不怨也。谁谓夜台无天日哉[30]?第恨无火烧临民之堂耳[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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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书生李伯言,是沂水人,为人刚正不阿,很有胆气。一天,他忽然生了重病,家人要给他吃药,李伯言阻止说:“我的病不是药能治好的!阴间里因阎王一职空缺,要让我暂时去代理。我死后不要埋葬,等着我复生。”这天,他果然死了。

  李伯言死后,他的阴魂被一队骑马的侍从领着,进入一座宫殿。有人向他献上王服。皂隶书吏们都肃穆地站在两边。李伯言见桌子上积攒了厚厚一叠卷宗,便立即开始审案。第一件案子,被告是江南某人,经查这人一生共奸淫良家妇女八十二人。把他提来一审问,证据确凿。按阴间法律,应受炮烙刑罚。只见大堂下竖着一根铜柱子,有八九尺高,一抱粗。柱子中间是空的,里面烧着炭,里外烧得通红。一群鬼卒们用铁蒺藜抽打着那人,逼他往铜柱上爬。那人手抱脚盘,顺着柱子往上爬。刚爬到顶,铜柱内烟气飞腾,轰的一声,像放了个爆竹,那人从顶上一下子摔下来,蜷曲着趴在地下。过了一会儿,他才苏醒过来。鬼卒又打他,逼他再爬,爬到顶又摔下来。如此三次,那人渐渐被烧成了一团黑烟,慢慢散去,再也聚不成人形了。

  另一件案子,被告竟是李伯言同县的亲家王某,奴婢的父亲告他强夺亲生女儿。原来,有一个人要卖奴婢,王某知道那奴婢来路不明,但贪图价格便宜,还是买下了。不久,王某暴病而死。隔了一天,王某的朋友周生忽然在路上遇到他,知道是鬼,吓得忙跑回自己的书斋,王某竟也跟着进去了。周生害怕地祷祝着,问他要干什么。王某说:“想麻烦你到阴间里给我作证!”周生惊恐地问:“什么事?”王某说:“我家那个奴婢,明明是我出钱从别人手里买的,现在被奴婢的父亲诬告是强夺的。这件事你亲眼见过,所以请你去给我说句话,没有别的事。”周生坚决不去。王某走了出去,说:“这事恐由不得你!”不久,周生果然死了,一同去阎王殿受审。李伯言一见被告是亲家王某,心里产生了袒护的念头。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忽见大殿上冒出火苗,火焰汹汹地烧着屋梁。李伯言大惊,急忙站了起来。一个书吏连忙告诉他说:“阴间和人世不同,容不下一点私念。您赶快打消别的念头,火就自己熄灭了!”李伯言忙聚精会神,收回私念,火光一下子没有了,便接着审案。王某与奴婢的父亲争执不体,李伯言便审问周生,周生如实说了。李伯言判王某明知故犯,应受笞刑。打完,派人送他们返阳。周生与王某都在三天后醒了过来。

  李伯言审完案子,坐着车返回来。半路上见一群缺头断足的鬼,足有好几百,迎面跪在地上哭泣。李伯言停下车子询问缘故,原来都是些死在异乡的鬼,想回故土,又怕沿途关隘阻挡,所以乞求阎王给个路条。李伯言说:“我只代理三天职务,现在已经卸任了,怎么帮你们呢?”众鬼说:“南村的胡生,将要建道场,您替我们嘱托他,这事就能办到。”李伯言答应了。到家后,随从们都回去了,李伯言就醒了过来。

  胡生,字水心,跟李伯言关系很好。他听说李伯言又活了过来,便来探望。李伯言突然问他:“什么时候建道场?”胡生惊讶地说:“战乱之后,我妻子儿女侥幸得以保全。过去我跟妻子谈起过这个心愿,但并没跟任何人说。你怎么知道了?”李伯言详细告诉了他众鬼的请求。胡生叹息说:“没想到卧室里的一句话,竟传到阴司里去,真是可怕啊!”便恭敬地答应下走了。第二天,李伯言去王某家。王某还在疲惫地躺着,看见李伯言来了,肃然起敬,再三感谢他庇护了自已。李伯言说:“阴司里不能徇情。你的伤好些了吗?”王某说:“没什么了,只是挨打的地方化了脓。”又过了二十多天,王某才好了,屁股上的烂肉都掉了下来,只留下一片像是棍伤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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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沂水:县名。即今山东省沂水县。清初属沂州。

  [2] 抗直:也作“伉直”,刚强正直。有肝胆:肝胆照人,对人诚信。

  [3] 摄(shè涉)篆:代掌印信;又叫“摄任”,即代理官职。

  [4] 驺从(zōu zòng邹纵):显贵出行,车乘前后骑马导从的人员。驺,骑士。

  [5] 冕服:古代帝王的礼服。此指阎罗冠服。冕,王冠。

  [6]隶胥祗(zhī知)候甚肃:吏役敬候,气氛非常庄严。隶,衙役。胥, 小吏。祗候,恭敬侍侯。肃,庄重、严整。

  [7] 簿书丛沓:簿籍文书多而杂乱。

  [8]江南:清初置江南省,辖江苏、安徽两省地,康熙初废。

  [9]稽:考核,计数。这里意思是合计、总计。私:奸污。

  [10]佐证不诬:证据具在,没有虚妄。

  [11] 炮烙:殷纣所用酷刑,以铜柱置炭火上烧热,令人爬行而上,即坠 炭火中烧死。这里借为冥中之刑。

  [12] 铁蒺藜:大约是一种有刺的铁锤或铁棒,用作刑具。《六韬》、《汉 书》等所载军中设障之具有铁蒺藜,非此物。

  [13] 爆竹:古时以火燃竹,用其爆裂之声以驱山鬼,叫爆竹,见《荆楚 岁时记》。后来以纸卷火药制作,又叫爆仗。

  [14]姻家:儿女亲家。

  [15]实价购之:谓实系出钱购婢,而非“虚价实契”盗占人女为婢。

  [16] 惟借季路一言:意思是,只借重你一句诚信之言,证明我被人诬告。季路, 孔子弟子仲由,字子路,一字季路。孔子曾说他“片言可以折狱”(见《论 语·颜渊》)。朱熹《论语集注》解释说:“片言,半言。折,断也。子路 忠信明决,故言出而人信服之,不待其辞之毕也。”王某之言,是要求周生 据实证明其婢是从他人处廉价购得,以求从轻论罪,如盗占,则罪重矣。

  [17] 质审:接受质询和审理。

  [18] 左袒,脱袖袒露左臂,表示偏护一方。语出《史记·吕后本纪》。

  [19] 侧足立:侧身站着,表示敬畏戒惧。

  [20]以故犯论答:以明知故犯之罪,判处笞刑,即俗语之打小板子。王 某明知所买之婢“所来非道”而买之,因称“故犯”。

  [21] 研诘:仔细询问。

  [22]路引:官府颁发的通行凭证。

  [23]道场:佛教、道教规模较大的诵经礼拜仪式,都称为道场。

  [24] 醮:祭祀神灵。《文选》宋玉《高唐赋》:“醮诸神,礼太一。”

  [25]兵燹(xiǎn 险):战争造成的烧杀破坏。

  [26]瓦全:谓苟全生命。《北齐书·元景安传》:“天保时,诸元帝室 亲近者多被诛戮。疏宗如景安之徒议欲请姓高氏。(元)景皓曰:‘岂得弃 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

  [27] 室人:犹言“内人”,指妻。

  [28]宽假:宽贷,宽容。

  [29]责:阴司之责;指阴司对官吏执法的要求。

  [30]夜台:指阴间。无天日:暗无天日,指吏治昏暗。

  [31]堂:官署。,官舍。堂,官衙中的正厅。此句针对阳世官府 徇私枉法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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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篇描述李伯言进入阴司暂时代理阎罗一职,审案过程极为公道,略有偏袒之念,大火即腾腾而上,蒲松龄感慨万端,以异史氏之口叹息云:

  “阴司之刑惨于阳世,责亦苛于阳世。然关说不行,则受残酷者不怨也。谁谓夜台无天日哉?第恨无火烧临民之堂廨耳!”

  作者对于人间司法不公深为不满,恨无大火随时烧毁那些官府衙门。李伯言所审第一案,乃是江南某与八十二个良家女私通,受到炮烙之刑,烟火飞腾,崩然作响,反复数次,其人化烟化灰矣!第二案乃是王某故意私买婢女,此女乃是被盗出贱卖,王明知之却因贪便宜而购买之。李伯言本有袒护之心,马上大火烈焰熏天:

  李见王,隐存左袒意。忽见殿上火生,焰烧梁栋。李大骇,侧足立,吏急进曰:“阴曹不与人世等,一念之私不可容。急消他念则火自熄。”李敛神寂虑,火顿灭。已而鞫状,王与婢父反复相苦;问周,周以实对;王以故犯论笞。答讫,遣人俱送回生,周与王皆三日而苏。

  阴司之官吏不得不秉公办事,以为一念之私即有巨大反响,此种法治精神乃是体制监督之结果也。阴曹世界中断头缺臂之鬼甚多,远离家乡,渴望亲人,非生人建道场不能解救之也。总之,蒲松龄要说明的是,人间现实人生一言一行莫不受到上天之监察,果报显然隐然各有不同,而报之准确无误则何疑哉!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清代杰出的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 人。他出身于一个没落的地主家庭,父亲蒲槃原是一个读书人,因在科举上不得志,便弃儒经商,曾积累了一笔可观的财产。等到蒲松龄成年时,家境早已衰落,生活十分贫困。蒲松龄一生热衷功名,醉心科举,但他除了十九岁时应童子试曾连续考中县、府、道三个第一,补博士弟子员外,以后屡受挫折,一直郁郁不得志。他一面教书,一面应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岁时才援例出贡,补了个岁贡生,四年后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龄对当时政治的黑暗和科举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认识,生活的贫困使他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体会。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写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斋志异》外,还有《聊斋文集》和《诗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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