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粮搬载,
船料军须,通用五六十万人。
如此庶宿弊可革,而
船料易完矣。
至淮安关宽免米税后,倭赫奏准加征
船料,今既仍征米税,所有船料仍循旧例行。
更苦者,签派
船料、搬运木植。
合无于本府收贮解京
船料铜钱内。
合用料价、於漕库收贮清江厂
船料、及堪动银内支用。
八年请定江南造
船料价期限之例。
乙未,仪真税监暨禄进银内库
船料银二千九百余两,遗税银一万七千余两,又税银三万五千余两,赃罚银一千九百二十六两,又遗税银五千九百三十八两。
称先例有由,出
船料梢工百文、水手二百文下给了。
而台湾营马、
船料、兵谷、囚犯及往来官员差使,则岁岁有之,仍须配用商船。
即如职道上年十一月备文往司请领巩字四号、顺字七号等
船料价,其赍文之船遭风,漂至广东。
除
船料例候装纲日支钱,顾夫下水,依粮纲人数除留人外此句疑有误。
正德十四年题准、运
船料价。
臣等有以见皇上洞察运船缺少之害,明诏复其旧例,清江、卫河二提举司造
船料银不患拖欠之弊,漕运之幸,朝廷之幸也。
浙江巡抚谭钟麟奏、筹解金州营战
船料物。
倘有剩下
船料,及庆元路船只,差官押发刘家港交割,装粮两便。
正德十四年题准、运
船料价。
臣等查得卫河提举司造
船料价递年不缺。
乞留
船料、关税二项,以理后运。
臣等有以见皇上洞察运船缺少之害,明诏复其旧例,清江、卫河二提举司造
船料银不患拖欠之弊,漕运之幸,朝廷之幸也。
米、麦、柴、炭船,惟照船长丈尺征,一
船料归入解饭项下造报。
其余不系
船料者不在其例。
若为
船料,入水经久不腐。
其间虽有余丁已经上运,钱粮经手难以退回,其折兑减存在卫军余三千七百二十名,俱令办纳
船料,不分正余,每名出银二两四钱,以备打造事故船只。
该营见在船兵实为不敷,如以题增马匹之饷干改募守兵,以买马价值抵作造
船料价,事属妥便,且于钱粮亦多节省。
是则所谓上
船料之关,均可革也。
现计威利来台,应差十月,
船料尚坚,运载颇为得力,应照原议,留作台湾商船。
即如河西务大小货船船户有
船料矣商人又有船银。
不干
船料,有司自征商税。
其平滦
船料油竹藤,率取于南,扛运络绎,工匠牛畜,死者相望。
如虑私贩
船料,中国船小,外国得之不足资其用。
又闻报
船料,不闻开客箱。
凡户部差官监收各处粮米、及钞关
船料钱钞。
又议准、漕运把总指挥千百户等官、索要运军常例、及指以供办等费為由、科索、并扣除行月粮、与
船料等项、值银三十两以上者、问罪立功。
船料不敷,军士陪补,困苦日甚。
船料征给迟后,甚者着令官军远赴所属支领,而卫所出办者,亦各视常怠玩,派征失时。
二十二年,催征人匠班银以复船料。
己未,诏以两淮运司余盐银三万两,淮、扬二钞关船料银三万余两,补给淮安等卫所欠缺军粮。
军粮搬载,船料军须,通用五六十万众。
然既筹备船料,尤须讲求船工也。
八年,定官运米穀免徵船料。
其余不系船料者不在其例。
凡户部差官监收各处粮米、及钞关船料钱钞。
一云外國造船需用中國船料桅舵,恐閩船賣與之。
船料当输六十贯者减为二十贯。
时英吉利货船求往江、浙宁波、珠山及天津、广东等处收泊交易,上不许,仍令照例于澳门互市,向粤海关纳税,并徵船料。
正德二年议准、九江等七处钞关船料商税、三年、四年、俱收本色钱钞。
船料棚已搭建好,已可存放船料。
军粮搬载,船料军须,通用五六十万人。
丁丑,罢收南京上新河船料钞,原差官取回,仍令南京守备、丰城侯李贤差官提督疏通河道,以便往来,湾泊船只,庶无风浪覆溺之险。
船料、梁头则属淮关,客商货税则属海关。
更苦者,簽派船料、搬運木植。
船料开始停收,具体收货时间另行通知,毛料正常收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