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网络技术及应用的泛化,各种宣传、营销模式层出不穷。很多商家已经不满足于传统形式的宣传、营销。例如最近红透半边天的网络直播营销模式。其主要特点就是由具有高度人气的网红人物,通过直播平台对商品进行、推销宣传。因为直播者所附带的超高人气和超大量粉丝,这一模式已经颠覆传统促销形式的效果。它改变了以往以需求确定销售商品的模式,而是以网红人物的影响力来带动商品消费,也就是推销什么粉丝买什么,即使商品不是粉丝所必须的生活用品,粉丝消费中带有一定的“跟风”效应。就像有人常说的,“女人口袋里永远少一只口红。”而且,这种推销和宣传模式都是基于网络平台,因此,其行为包括哪些,应当依据哪些法规给予规范,就成为了让这种营销和宣传模式规范长久锁必须要了解的了。可以说,当今的商品经济秩序已经进入了规范、诚信的阶段,在经济转型期、经济结构调整期、经营方式创新期,更加需要合法、合规与合理的经营,这也是中国创立的网络经济引领世界新经济的基础。本文尝试着对这种营销与宣传商业模式,从法理依据、商业惯例、创新思维和打造良好网络营商环境角度分析其法律责任与义务。
一、网络营销直播模式的优势在哪里。
笔者先举个军事方面的例子,比如现今世界上最先进的第四代战斗机,其4S性能比需要建立在“飞火推”一体化的基础上。所谓“飞火推是指”:飞控、火控、发动机控制必须要同步协调完成。“飞控”用来保障航向(这就如同商业广告的推广宣传指向)明确;“火控”用来保障目标准确(这就如同商业广告投放要精准);“发动机控”用来保障飞机飞行动力(这就如同商业广告依据网络平台、直播者产生的影响力、传播力和公信力)。第四代战机的“飞火推”就是为了整合战机各系统,一个操纵杆完成航向、扫描和前进。反观网络直播营销模式,其根本也是整合网红和平台各自的优势(平台物理硬件的影响力、传播力与网红个人魅力的影响力、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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